(一)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协调处置恐怖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二)打击违法犯罪。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法治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三)开展行政管理。依法管理户籍和门楼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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