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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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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中宜-YC2025-001

二、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表演实训平台消防、防排烟、装饰装修及部分绿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江大路30号

被投诉人1:宜春学院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被投诉人2:江西中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0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该项目磋商小组没有磋商环节,采购程序违法。由于磋商小组未与投诉人磋商,直接要求供应商报价。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成立。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本项目磋商小组的违法违规情形本机关将另行处理。

宜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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