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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春市常住人口489.8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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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末,宜春常住人口489.88万人,较上年减4.45万人,人口总量依然居全省第4位,占全省总人口的10.88%。人口出生率为7.01‰,人口死亡率为8.0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7‰。呈现如下特点:

城镇化率稳步提升。2024年末,宜春城镇人口293.18万人,乡村人口196.70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59.85%,比上年提高0.67个百分点,与全省差距由上年的3.95个百分点下降至3.92个百分点。

性别结构有所改善。2024年末,宜春男性人口252.75万人,女性人口237.14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6.58(以女性为100),比上年下降0.28。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2024年末,宜春0-15岁人口102.1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20.85%,比上年下降0.97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283.2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7.83%,比上年下降0.1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104.47万人,占总人口的21.33%,比上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73.31万人,占总人口的14.96%,比上年提高0.5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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