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魏姝婕
居民身份证号码:410303********1529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014号
案情简介:2024年6月19日,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接到举报信,根据举报线索,2024年6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违法事由: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处罚日期:2024年9月2日
处罚机关: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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