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典型示范、重点突破、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不同陶瓷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分阶段推进,培育有示范作用的典型企业,带动相关企业产销分离。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陶瓷企业成立独立的销售法人企业,鼓励分离销售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照统计部门申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要求,积极升规入库。三是对于现有生产制造型陶瓷企业实施“产销分离”的,原则上不增加产销分离之后生产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综合税收成本。对于在年内完成“产销分离”,且销售公司成功入规的,对销售企业在原有入规奖励基础上,再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产销分离后的规上销售公司给予上台阶奖励,对于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以年度统计数据为准)的规上销售公司,由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已累计58家企业共计350万元。2024年,全市入规批发业企业21家,同比增长12.5%,居宜春前列。
高安市创新“产销分离”模式做大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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