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05〕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近日,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方案》予以转发。各地要以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契机,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年底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要建立每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议事制度,实行由政府牵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并轮值,定期研究、分析由轮值部门提出的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创建工作的公众评价办法,对有关创建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并分年度进行考核。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年底前各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分别对创建部门、道路交通沿线的行政村、自然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在城区主干道、辖区道路交界处必须树立一块醒目的创建活动宣传标语牌。
二OO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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