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市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的修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宜春市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22日前反馈发送至电子邮箱ycszjjczk@163.com。
除电子邮箱方式外,也可以通过传统纸质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寄送至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宜春市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修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卢业勤;
通讯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东座5楼?宜春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
联系电话:0795-3216515;
邮编:336000。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