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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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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宜春市统计局

宜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10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21642人,占总人口的56.3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86060人,占总人口的43.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95305人,乡村人口减少130717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81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3]

全市常住人口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4]127692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35337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923554人。全市跨省流入人口94542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省内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99426人,省内流动人口增加540624人,跨省流入人口增加4713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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