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4 - 宜春统计年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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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一 般 预 算 收 入 明 细 表
( 2 009 年 ) 单位 : 万元
项 目 数值 项 目 数 值
般 预算 收入 4 7 6 5 7 0 商 贸 行政 事业性 收 费 收人 3 00
一
一 、 增值税 68 1 23 人 口 和 计划 生育 行政事业性 收 费 收人 7 2 1 6
国 有 企业 增 值税 7 5 8 7 质量 监督 检验检疫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 人 2 0
集体企业增值税 2 0 5 4 安 全生 产 行政 事业 性 收 费 收人 3
股份制 企 业增值税 43 1 8 8 文化行政事业 性 收费 收人 3 5 2
联 营 企 业增 值税 2 0 5 教 育 行政事 业性 收费 收人 1 8 5 9
港澳 台 和外商投资企业增 值 税 7 5 5 2 发展 与改革 ( 物 价 ) 行政事业 性收 费 收人 6
私 营 企 业 增 值 税 1 0 4 9 5 国 土 资 源行 政事业性 收 费 收人 9 2 7
其他增值税 3 8 0 6 建设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 人 4 5 3 9
增 值税税款滞 纳 金 、 罚 款 收 人 5 8 环保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人 3 3
福利 企业 增值税退税 - 1 1 3 6
交通 运 输行政事业性 收 费 收人 1 72
三 线搬迁增 值税退 税 - 4 2
农 业行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收 人 5 2 9
宣传文 化单位增 值 税退 税 - 5
林业行政事 业 性 收费 收人 5 9 4
森工综 合利 用增值税退 税 - 3 7 7
水 利 行政事 业性收 费 收人 3 44
其他增 值税 退税 - 5 9 8 7
卫生 行政事 业性 收费 收人 3 6 9
免抵调增增值税 7 2 5
民 政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 人 23
二 、 营业税 1 1 8 9 5 1
人力 资 源 和 社会保 障行政事业性 收 费 收 入 1 5 6
金 融保 险 业 营业税 ( 地方 ) 1 1 7 3 9
编 办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人 1
般 营业 税 1 0 7 1 2 5
一
党校 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入 4
营业税税款滞纳 金 、 罚 款收人 8 7
其他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人 5 6 5 6
三 、 企业所得税 3 6 5 0 7
十六 、 罚 没收入 1 6 7 42
四 、 个人所得税 ( 款 ) 1 1 9 4 1
公安 罚 没 收 人 6 7 5 1
五 、 资 源 税 5 7 3 8
检察 院罚 没 收人 2 4 2 8
六 、 城市 维 护建设税 1 8 9 9 9
法 院罚 没 收人 6 9 4
七 、 房产税 3 3 0 1
税务部 门 罚 没 收人 1 5
八 、 印 花 税 2 7 1 6
卫生 罚 没 收人 2 9
九 、 城镇 土 地使用 税 6 222
检验检疫 罚 没 收人 5
十 、 土 地增值税 6 387
交通 罚 没 收 入 2 2 5
十 一 、 车 船税 ( 款 ) 3 7 7 9
审计罚 没 收人 7 9 9
十 二 、 耕地 占 用 税 ( 款 ) 40 25 8
其他 一 般罚 没收人 5 7 9 6
十 三 、 契税 ( 款 ) 7 0 5 8 7
十 四 、 专项 收 人 1 8 7 1 9 十七 、 国 有 资本经 营 收人 1 0 6 2 0
排 污费 收人 ( 项 ) 2 3 3 4 股利 、 股息 收人 5 1
水 资源 费 收人 6 7 产 权转让收人 1 0 3 8 0
教育 费 附加 收入 ( 项 ) 1 5 40 3 其他 国 有资本经 营 收人 1 8 9
探矿权 、 采矿权使用 费 及价 款 收人 9 1 5 t 八 、 国 有 资 源 ( 资产 ) 有偿使用 收人 5 8 5 4
十 五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收入 2 6 1 8 9 利息 收人 49 1
公安行政事业性 收 费 收入 1 8 5 7 非 经 营 性 国 有 资产 收 人 8 1 3
法 院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人 1 1 9 9 其他 国有 资 源 ( 资产 〉 有偿使用 收人 4 5 5 0
司 法行政事 业性 收 费 收人 3 0 其他收入 ( 款 ) 4 9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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