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宜春统计年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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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年 末 自 来水 生 产 能 力 指 年末城建 部 门 管 理 包括外 排 的 间 接冷却水 ( 清 污 不 分流 的 应 计算 在
的 自 来水 厂 和 社 会 单 位 自 备水 源 的 取 水 、 净 化 、 内 ) 。
送水 出 厂输水 干 管等 环节 的 实 际生产 能 力 。 符 合 琲 放标 准 的 工 业 废 水 量 指 全 面 达 到 国
年 末供 水 管 道 长 度 指从 送 水 泵 至 用 户 水 表 家 排放标准 的 外排 工 业 废 水 量 ( 包 括 经 过 处 理 和
, 但 不 包 括 虽 经 处 理 仍 未 达 到 国
之 间 所有管道 的 长 度 。 未经 过处 理 的 )
全 年 供 水 总 量 指 公 用 自 来水 厂 和 社会单 位 家排放标准 的 工 业废水 。 国 家 尚 未 正 式 颁 布 标 准
自 备水 源全年 的 供水 总 量 , 包 括 有 效供水 量及 损 的 , 以 地方制 定 的标 准为 准 。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量 指 报告期 内 各 种 水 治 理设
失 水量 。
生 活 用 水 量 指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与 公 共福 利 设 施实 际处 理 的 工业 废水 量 , 包 括处 理 后 外 排 的 和
医 院 、 理 发 处 理后 回 用 的 工 业 废 水 量 。 虽 经 处 理 但 未 达 到 国
施 的 用 水 量 。 包 括 饮 食 店 、 旅 馆 、
店 、 浴 池 、 洗 衣 店 、 游 泳 池 、 商 店 、 学 校 、 机 家或地 方排放标准 的 废 水 量 也 应计算 在 内 。 计算
时 , 如 遇 有车 间 和 厂 排放 口 均 有 治 理 设施 , 并对
关 、 部 队等单位 的 用水量 。
年 末 实 有铺装 道 路 长 度 指 除 土 路外 , 路 面 同 一 废水分级处 理 时 , 不 应 重 复 计 算 工 业 废 水 处
经过铺装 宽 度 在 3 . 5 米 以 上 的 道 路 , 包 栝 髙 级 、 理量 。
工 业 废 气 排 放 量 指 企业 厂 区 燃 料 燃 烧 和 生
次高级 道路和普通 道路 。
城 市 下 水 道 总 长 度 指 所 有 排 水 总 管 、 干 产 工 艺 过程 中 产生 的 各 种 排 入 空 气 的 含 有 污 染 物
管 、 支管及 暗 渠 、 检查 井 、 连 接 井 进 出 水 口 等 长 的气体 的 总 量 , 以 标 准 状 态 [ 2 7 3 K , 1 0 1 3 2 5 P a ]
度 之和 。 计 。
年 末 实 有公 共 汽 ( 电 ) 车 辆 指 年 底 可 参 加 工 业 粉 尘 排 放量 指 企 业 在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中
营运 的 全部 车辆数 。 包括 年 底 营 运 车辆 数 和 库 存 排放 的 颗 粒 物 重 量 。 如 钢 铁 企 业 的 耐 火 材 料 粉
查封未参加 营 运 的 车 辆 , 不包括非 营 运 车 辆 , 如 尘 、 焦 化企 业 的 筛 焦 系 统 粉 尘 、 烧 结 机 的 粉 尘 、
架线 车 、 油 罐 车 、 工 程 车 、 货 车 及 其他 专 用 车 辆 石灰 窑 的粉尘 、 建材企 业 的 水 泥 粉 尘 等 。 不 包 括
和借 人 的 客 运车辆 。 电 厂排 入大气 的 烟尘 。
营 运 线 路 长 度 指 设 置 的 固 定 营 运 线 路 长 工 业 粉 尘 回 收量 指 经过各 种 回 收 处 理装 置
度 , 包括郊 区 营 运 线 路长 度 。 不包 括 临 时 行 驶 的 回 收 的 工业粉 尘和 尘泥量 ( 包括 干法 和 湿法
工 业 固 体 废 物产 生 量 指 企业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线路长度 。
城市 园 林绿 地面 积 指 城 市 公 共绿 地 、 专 用 产 生 的 固 体状 、 半 固 体状 和 高浓 度 液 体状废 弃 物
绿地 、 生 活 绿地 、 防 护 绿 地 、 郊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的 总 量 , 包括危 险废物 、 冶 炼 废 猹 、 粉 煤灰 、 炉
渣 、 煤 矸 石 、 尾 矿 、 放 射 性 废 物 和 其 他 废 物 等
全部 面积 。 ;
公共 绿 地 指 供游 览 休 息 的 各 种 公 园 、 动 物 不包括矿 山 开 采 的 剥离 废 石 和 掘 进废 石 ( 煤矸 石
园 、 植物 园 、 陵 园 以 及 花 园 、 游 园 和 供游览 休 息 和 呈 酸 性 或 碱 性 的 废 石 除 外 ) 。 酸 性 或 碱 性 废 石
用 的林荫道 绿地 、 广 场 绿 地 。 不包 括 一 般栽 植 的 是指 采 掘 的 废 石 其 流 经 水 、 雨 淋 水 的 PH 值 小 于
4 或 PH 值大 于 1 0 . 5
行道树及林荫道 的 面 积 。 。
废水排 放 总 量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量 指 将 固 体 废 物 焚 烧 或
生 产废水 指 企 、 事 业单位 在生 产 、 科研过程 中 向 者最终 置 于符合环 境 保 护 规定 要 求 的 场 所并 不再
外 环 境排放 的 所 有 排放 口 的 废水量 总 和 。 生 活 污 回 取 的 工 业 固 体废物 量 ( 包 括 当 年 处 置 往 年 的 工
水指 城镇 居 民 区 和 企 事 业单位 职 工 集 中 居住 区 排 业 固 体 废 物 累 计 贮 存 量 ) 。 处 置 方 法 如 : 填 埋
、 焚烧 、 专 业 贮存 场
放 的 污水量 。 ( 其 中 危险废物 应 安 全 填埋 )
工 业 废 水 排放 量 指 经 过企业 所 有 排放 口 排 ( 库 ) 封场 处 理 、 深层灌 注 、 回 填 矿井 等 。
到 企业外 的 生 产 废水 总 量 , 包 括外 排 的 直接 冷 却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指 将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为
水 和 矿 区 超标排放 的 有 毒 有 害 矿 井 地 下 水 , 但 不 物排 到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设施 、 场 所 以 外 的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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